关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提取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
各缴存单位、广大缴存职工:
自2017年7月1日起,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所辖各分中心(朝阳、南关、经开、绿园、高新、铁路)、分理处(双阳、榆树、九台、德惠、农安、吉林、通化、白城、图们、四平)提取业务办理时间统一调整为:
上午:8:30——11:30
下午:13:00——16:00
特此通知。
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