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知
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》(吉人社联﹝2021﹞166号)精神,长春市区(含双阳)于2021年12月1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,由1513元/月上调至1692元/月,每月增加179元,上调11.8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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